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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殺”機票搭售-國際快遞價格表

  OTA機票違規(guī)搭售行為近期迎來“雙殺”。

  7月11日,民航局發(fā)布通知,就《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guī)定》”)公開征求意見。《規(guī)定》指出,針對當前互聯網機票銷售中出現的“搭售”等不規(guī)范行為,明確承運人及航空銷售代理人禁止默認搭售行為,以保護旅客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不受侵犯。

  盡管民航局的“默認搭售”目前尚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但實際上,早在民航局發(fā)布通知之前,航司已經相繼在對票代市場進行整頓。

  近日,包括南方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在內的航空公司相繼發(fā)布規(guī)范OTA(各平臺)代理價格及產品展示的通知(下稱“《通知》”)。從目前三大航空公司發(fā)布的通知來看,此次整頓的重點聚焦在價格和產品的展示環(huán)節(jié)。

  廣州空港委專家綦琦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7月1日進入暑假出行高峰,多家航司重申整改要求的目的是警告目前個別OTA違規(guī)代理繼續(xù)搭售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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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游越收越緊

  6月18日,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航”)市場發(fā)展部向各OTA代理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OTA平臺價格及產品展示的通知》稱,近期,發(fā)現部分OTA平臺的機票查詢結果產品頁存在將南航機票價格與其他產品和服務進行捆綁,以“套餐”“標簽”等形式進行加價銷售的行為,或對南航提供的運價和產品不予展示的情況。

  對此,南航要求整改:在OTA平臺機票主流程的搜索列表頁和產品列表頁,針對南航航班僅允許展示南航提供的價格和產品,不得通過“套餐”“標簽”或其他形式展示非南航提供的加價產品或服務。6月30日前,必須完成整改工作,南航將進行相應的檢查監(jiān)督。

  7月3日,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深航”)營銷委航線收益中心向各平臺代理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各平臺價格及產品展示的通知》稱,近期經核查,發(fā)現部分平臺的機票查詢結果產品頁存在將深航機票價格與其他產品和服務進行捆綁,以“套餐”“標簽”等形式進行加價銷售的行為,或對深航提供的運價和產品不予展示的情況。

  對此,深航要求整改:在平臺機票主流程的搜索列表頁和產品列表頁,針對深航航班僅允許展示深航提供的價格和產品,不得通過“套餐”“標簽”或其他形式展示非深航提供的加價產品或服務。

  通知還要求互聯網售票平臺于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深航將進行相應的檢查監(jiān)督。

  緊接在7月4日,海南航空控股(下稱“海航”)商務委員會銷售部也發(fā)出《關于加強OTA平臺展示規(guī)范的通知》。通知的內容與另外兩家航空公司大同小異,均要求OTA平臺不得展示非航司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海航通知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有所不同的是,海航不僅表示會“嚴密監(jiān)控”,還會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罰”。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三大航司要求的限時整改內容均為:僅允許展示航司提供的價格和產品,未經航司許可,不得通過“套餐”、“標簽”或其他形式展示非航司提供的加價產品和服務。不同的是整改時間、限定航線和整改范圍。

  航空資深人士秦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三家航司出臺規(guī)定,意味著各大在線旅行預定平臺的機票捆綁搭售“積重”已久,進一步規(guī)范售賣規(guī)則和展示價格的標準化一致性,看來已經成為了行業(yè)上游重視的問題。

  “究其背景,一是來自于1月1日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后,卻始終未能根本上徹底解決這一行業(yè)通病;二是持續(xù)不斷的消費者投訴,影響了整個行業(yè)的客戶體驗感!鼻貛X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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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售“槽點”不斷

  機票捆綁搭售一直是消費者投訴OTA的主要“槽點”。

  今年5月,李貝(化名)在同程藝龍上搜索從華沙至北京的機票時發(fā)現,產品頁面上明確“+80優(yōu)享套餐”,如果不選套餐,機票價格就會更貴。

  《國際金融報》記者在同程藝龍小程序和同程旅游APP上搜索華沙至北京的機票時發(fā)現,搭售“80元航意險”的行為依舊存在,而沒有搭售航意險的機票價格明顯更貴。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程藝龍小程序和同程旅游APP上,不僅是海外至國內的機票會進行搭售,《國際金融報》記者還發(fā)現,深圳航空上海至深圳的機票同樣被搭售了60元的優(yōu)享套餐,這60元包括40元航班意外險和20元航班延誤險。同程甚至在其產品頁面上特別標注,該優(yōu)享套餐“超60%用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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